桃園市一名22歲李姓男子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,4度外出趴趴走,桃園市衛生局在3月12日裁罰100萬元,但李男逾期未繳,經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,李男還嗆書記官「財產我都移轉掉了,你們扣不到,我不會去,也不想繳,隨便你們」、「政府是很缺錢嗎?」等語。桃園分署昨天(28日)將他拘提到案,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,法官裁定管收3個月,已解送至管收所。
李男今年2月29日自廈門入境,依法應配合居家檢疫至3月15日解除,惟多次擅離居家檢疫地點,經桃園警方查獲,移由桃園市衛生局以違反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等裁罰100萬元。李男雖提起訴願,但未於期限內繳納罰鍰,依《訴願法》規定,訴願原則不停止原處分之執行,桃園衛生局在4月14日移送桃園分署執行。
桃園分署表示,受理本案後,先執行李男之薪資及銀行存款債權,但僅徵起2737元,因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,即通知其居住於新北市八里區之父母出面協助處理,惟據李母告知,李男與家人已少有聯絡。
桃園分署多次通知李男至桃園分署報告財產狀況,其均置之不理,執行人員多次至其訴願時所留地址查訪,亦未遇李男,李男卻反打電話嗆書記官:「為何一直傳我去問?去也沒用,財產我都移轉掉了,你們扣不到,我不會去,也不想繳,隨便你們。」
案經桃園分署依法向桃園地院聲請裁定准予拘提李男,執行官歷經一個多月4度拘提,終於在昨日將他拘提到案,但李男針對其銀行資金及實際住所均拒不報告,表示要等訴願決定結果「讓其滿意」後再繳納件罰鍰,並嗆說「政府是很缺錢嗎?」
由於李男慣用「iPhone 11」手機,且電信資費每月達900多元,4個月內又出國旅遊2次;加上他於居家檢疫前,短短12天內,其銀行存款帳戶即匯入33筆款項,合計達109萬元,且李男拒不告知其實際住居所,並屢傳不到,桃園分署隨後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,法官審酌上情裁定管收3個月,昨晚解送至桃園看守所附設管收所。(突發中心張沛森/桃園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