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19歲廖姓女子在丈夫入獄期間,和別的男子交往遭夫家發現,委託徵信社拍下不倫照,雙方前晚達成協議簽下和解,在男方假釋出獄前女方不得訴請離婚,必須遵守婦道並接受懲罰,並在娘家門口「洗門風」,按民俗方式回復男方名譽。廖女今天上午端著檳榔、香菸站娘家門口受罰,著深色外套和短褲,長髮垂散遮掩低下面部,引起許多路過民眾側目。
地方人士表示,廖女與丈夫陳男(22歲)生有一子,陳男去年因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遭判刑入獄後,廖女遂返娘家附近謀職。廖女雖已婚但年僅19歲,她年輕、身材姣好,身邊不乏其他追求者,在回娘家工作這段期間,廖女疑與至少其他2名男子交往,還公開在社群軟體IG上PO放閃照,附上文字寫上交往時間61天,遭親友發現後告知夫家,才在4個月前請徵信社暗中追查,拍下廖女的不倫照。
事發後夫家具證登門質問,雙方在前晚(19日)7時許簽下和解書,廖女須受罰洗門風致歉,雖然保有交友空間但需遵守婦道,如果再被夫家發現她行為不當,則須無條件賠償當初禮餅錢2倍26萬元。
律師游勝雄表示,依《民法》規定, 夫妻一方若故意犯罪,經判處有期徒刑超過6個月以上確定,則另方可以此為由,訴請離婚。 他認為此案「洗門風」經當事人同意,並未構成違法,但 和解內容涉及洗門風恐被社會認為違反公序良俗,即使廖女反悔不履行,夫家也不能強迫 。
民俗專家廖大乙解釋,「洗門風」是民間流傳的致歉習俗,受罰者須罰站在公開場合如廟口、菜市場或公所、農會門口,手端盛有檳榔、香菸或是茶飲的圓盤,不停向沿路往來的鄉親們道歉,並主動說出自己為何在此洗門風的原因。
「故意要給對方沒面子的!」廖大乙說,以往洗門風多因男女發生不倫關係而起,後來更延伸成一旦雙方糾紛損及名譽,理虧一方公開致歉,便採「洗門風」向大眾說明,回復對方名聲。(魏嘉良/雲林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