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醉上路也是酒駕 12%上班途中被取締
2019-12-03宿醉上路也是酒駕 12%上班途中被取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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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,上午10點之前的酒駕案件約12%,研判都是宿醉造成體內酒精濃度超標。資料照片
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近年強力取締酒駕,今年1到10月已取締10586件,經統計發現,上午6到10點取締案件達1318件佔總比例12.5%,研判可能多數是前一晚喝酒尚未完全代謝,導致宿醉遭攔查開罰,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,除持續強力取締酒駕、推動防制酒駕宣導,也將推動「反宿醉酒駕」,提醒民眾若前一晚喝太多就不要開車或騎車上路。
根據市警局交通大隊資料,今年1到10月,上午6點到8點酒駕案件共789件,佔所有酒駕案件7.5%,8點到10點酒駕案件共529件,佔總案件5%,顯示民眾宿醉酒駕已經成為新型態酒駕,市議員陳世凱、黃守達、張耀中與林德宇在議會中特別提案,要求市府加強宣導反宿醉酒駕,避免上班時間車流擁擠時,因注意力不集中、開車速度變慢、偏離駕駛路線等問題,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。
交通大隊表示,依據刑事警察局研究,人體酒精代謝速度因人而異,每小時約為每公升0.05至0.20毫克,多數人之代謝率平均值約為每小時每公升0.10毫克,若休息時間不足或是飲酒過量,隔天上班路途中體內酒精含量就會超過酒測標準值。
交通大隊大隊長林沐弘表示,市警局除強力取締酒駕,也持續推動防制酒駕宣導,針對轄區易酒駕違規及肇事路段與時段,提升執法密度及強度,並針對餐廳、小吃部、KTV等販售酒類的公共場所,從源頭加強宣導,並積極向市民宣導宿醉造成酒後駕車的嚴重性,未來不分日間、夜間及深夜,都會持續加強取締酒駕。(王乙徹/台中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