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市當自家停車場 車主停9天!費用逾2萬元
2019-10-31超市當自家停車場 車主停9天!費用逾2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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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向《蘋果新聞網》投訴,南投中興路上一間連鎖超市門外的免費停車格,遭一台轎車長期占用9天時間,超市人員在轎車上貼滿「逾時停車收費通知單」,擋風玻璃以及側車門都是通知單,引來不少消費者側目,直批「竟然停了這麼久,臉皮真是厚」,不過,該名駕駛也在本周二將車移走;超市以每小時200元計算,9天的停車費高達2萬8800元,但考量對方已道歉,不收該筆停車費用。
讀者提供照片,銀色轎車上貼了多張的繳費通知單,上頭寫著日期及停車時間,並要求車主若沒有消費,每小時應付200元的停車費,按照車主從本月21日上午7時開始停車,至今天上午才開走,以該超市營業時間為上午7時至晚上11時,每天16小時,9天共144小時計算,車主得面臨2萬8800元的停車費。
《蘋果》致電該超市,超市鄭姓主任表示,起初有請警方協助連繫車主,但電話撥過去是空號,所以無法順利聯繫上,只好貼通知單方式敬告車主,沒想到這一停就是9天。不過,一名自稱車主的男子,本周二上午拿著通知單到店內,並表示非常抱歉,他們考量該人是一名年紀已大的阿伯,最後並未追究收停車費,僅請車主稍微買個東西就好,並敬告下次別再這樣。
執業律師謝憲愷表示,該停車場是業者的私人土地,車主的行為已經侵害店家權益,業者可依《民法》179條,提告車主不當得利,但停車費每小時200元恐怕偏高,法官會參考附近停車場收費標準,來判決適當的收費金額。
記者也探詢地方的停車收費標準,縣府新聞及行政處處長林琦瑜表示,府方暫無設置公有停車場,而在縣內劃設的路邊停車格,目前皆為免費使用。另外,南投市公所在鬧區設置公有停車場,定期票停車每月1000元月,臨時停車每半小時收費10元,30分鐘內免費,單日累積最高5小時100元。(田兆緯/南投報導)